政府表態:如果大多數群眾不認可的,絕不選擇
本報惠州訊 (記者秦仲陽)昨日,“惠州發佈”微博微信官號發出一則通告,稱惠州市生態環境園將在原選址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選址範圍,並將發動群眾推薦可供選擇的方案,且明確表態:對生態環境園的選址,如果大多數群眾不認可,絕不選擇。
《惠州市生態環境園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今年8月15日開始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示,其間,博羅部分群眾對生態環境園初步選址惠城區龍豐街道的龍潭底有疑慮,上街表達反對意願,政府有關部門在網上就垃圾處理及生態環境園選址相關問題進行了回應。
為更廣泛地聽取民意,惠州市政府作出決定,將在原選址基礎上,進一步擴大選址範圍,並向社會各界廣泛征求意見,發動群眾推薦可供選擇的方案,同時,開展“我為生態環境園選址獻一策”活動(活動方案另行公佈)。
下一步,對生態環境園選址有何打算?惠州市政府新聞發言人表示:無論選址在哪裡,都要依法依規、科學論證,嚴格按照有關程序和要求開展工作,需要一個評估論證的過程,需要一定的時間。選址的過程除了規劃公示外,還將經過風向風速評估、水文地質勘察、環境影響評價、社會風險評估等一系列程序,組織專業機構和專家對選址進行深入研究論證。沒有經過充分科學論證,絕不確定選址。“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大家:對生態環境園的選址,如果大多數群眾不認可的,我們絕不選擇。” (原標題:惠州生態環境園請市民推薦選址)
- Jan 02 Fri 2015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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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生態環境園請市民推薦選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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